破產對申請人的信貸紀錄影響深遠,了解過破產的法律程序後,你需要知道破產的後果及對生活的影響。完成破產程序後,破產令正式生效,破產人的生活會受到一定規限。破產影響深遠,所以,在作出借貸決定前最好了解清楚,培養健康理財的觀念。
近年香港破產概況
在談及破產的後果及對生活的影響前,先分享一些有關破產的數字。近5年在香港獲頒破產令的數字有逐步下降的趨勢,由2014年的9,000多宗,稍降至2018年的7,000多宗,但2019年則略為回升。根據破產管理署的統計數字,2019年共發出7762張破產令,當中40歲或以下者佔整體39.8%;七成一個案的破產原因是超支及失業,其餘原因包括過度信貸、賭博等。截至今年1月底破產呈請為703宗,較去年同期的665宗上升5.71%。
最近5年香港的破產個案數字 | |
年份 | 破產管理署頒報之接管令/ 破產令數目 |
2018 | 7,146 |
2017 | 7,627 |
2016 | 8,919 |
2015 | 9,750 |
2014 | 9,674 |
破產人概況 (2018年) | |
年齡 | 百分比 |
30歲或以下 | 15.76% |
30歲以上至40歲 | 23.13% |
40歲以上至50歲 | 26.19% |
50歲以上 | 34.92% |
每月收入 | 百分比 |
HK$0 | 35.47% |
HK$0以上至HK$10,000 | 15.47% |
HK$10,000以上至HK$15,000 | 22.01% |
HK$15,000 以上至HK$20,000 | 15.39% |
HK$20,000以上至HK$25,000 | 6.64% |
HK$25,000以上 | 5.02% |
負債水平 | 百分比 |
HK$20萬或以下 | 22.24% |
HK$20萬以上至HK$40萬 | 36.13% |
HK$40萬以上至HK$60萬 | 18.61% |
HK$60萬以上至HK$80萬 | 8.15% |
HK$80萬以上至HK$100萬 | 4.76% |
HK$100萬以上至HK$200萬 | 6.40% |
HK$200萬以上至HK$600萬 | 2.64% |
HK$600萬以上 | 1.07% |
*資料來源:破產管理署
破產後的債務安排
從機制上說起,破產並不代表可以大安旨意「走數」,破產人的收入,以及被署方或受託人接管的資產都要用作攤還債務。如果破產人仍持有物業,有關物業亦會被變現;如屬聯名持有物業,破產人所佔的權益亦會歸受託人接管及被變現。
署方或受託人會考慮破產人及其家庭的「合理需要」,從而將他的資產及收入之結餘分給各個債權人還債。所謂「合理需要」是指破產人的衣食住行、教育、醫療、入息稅支出及強積金供款等開支。
署方或受託人會調查破產人在提交破產呈請前如何處置其所有資產。如果破產人企圖以欺詐方法轉移任何資產,破產人或會被檢控。
破產後借錢是否犯法?
香港現行法例並無明文規定破產人不可以借貸。但破產人士取得貸款時沒有披露有破產令在身就是犯法。根據香港法例第6章<破產條例>第131(1)條, 如正接受破產監管的人單獨或聯同任何其他人,而從任何人獲得HK$100,或多於HK$100的貸款,而事前並無告知該人他是未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,已屬刑事罪行,最高可判監兩年。換言之,破產人士如有意申請貸款,無論是自己單獨借還是與人聯名借,都必須披露有破產令在身,否則犯法。
理論上,因現時無法例規定貸款機構不可以借錢予已破產人士,所以他們最後如批出貸款,亦是商業決定,並無犯法。但現實操作上,銀行及財務公司會因應風險管理,都有一套守則,甚少會借貸予破產人士。同時,即使成功取得貸款,此筆款項一定要歸還,且在破產期間再借錢,顯示你沒盡力處理財務問題,亦影響現有債主利益,破產管理處知道後,可向法庭申請延長破產期至最長8年。
破產令完結後/曾經破產可以借錢嗎?
可以,但非常困難,借貸條件亦十分苛刻。因曾破產人士的信貸報告(TU)會有紀錄,貸款機構只要翻查TU即知,向曾破產人士提供貸款需承受較大風險,所以即使肯批出貸款,金額都不會多,而且利率亦會較高,且還款期短。一般而言,財務公司較常向曾破產人士批出貸款;銀行則嚴格得多,但若你在該行有出糧戶口並以自動轉賬還款,仍是有機會可獲批核。
如果成功取得貸款,記得準時還款,一步步為自己「洗底」,重新建立良好信貸紀錄。
破產對工作的影響
就破產人工作方面來說,如果破產人在私人公司工作,署方或受託人一般都不會主動接觸其僱主,除非因調查與評估有關的事項。不過,如果破產人任職銀行業,法例就規定他必須向僱主申報;如果破產人是公務員,破產管理署就會直接通知破產人所屬部門,破產期間升遷亦會受一定限制;例如某些專業及定特行業︰律師、會計師、地產代理及證券交易商,他們破產後一般不可以再執業;而破產人亦不可以出任有限公司董事或參與公司管理。
不論破產人從事哪個行業,都應該了解公司的內部指引或者所屬行業的規章,看看是否需要向上級或者行業的監管機構申報自己的破產狀況。
破產對日常生活的影響
在日常生活方面,破產人的生活要盡量簡樸。除非有充份理由,否則破產人一般都不可以乘坐的士(除非有充份理由)、申請貸款、買車、買樓、投資基金、購買名貴物品等,亦不可以為破產前已簽訂的人壽或儲蓄保險保單供款。如有需要,破產管理署的職員有機會前往破產人的居所進行檢查。
至於外遊,破產人仍然有此自由,但所有開支都不可以由破產人的資產同收入支付,即是去旅行都一定要有人請才可以去。破產人每次出境都要先通知署方或受託人,並且清楚交代行程。否則可能會被視為不合作,從而被延長破產期「加監」。
怎樣解除破產?
對於首次破產的情況,破產人會在破產令頒布4年後自動獲解除破產。如果破產人以前曾經破產,那就需要5年才可以自動解除破產。破產期滿後,破產人可以向高等法院申請「破產解除證明書」,以反映破產令期滿失效,申請前須取得署方或受託人的「不反對確認信」。不過,解除破產令後,便可獲免除所有可予證明的債項,但已歸屬於受託人管理的破產人資產並不會歸還予破產人,因有關資產有機會被變現還債。此外,破產紀錄會於個人信貸報告的「公眾紀錄」中永久保存,公眾亦可向法庭查詢個人的破產紀錄,因此破產前必須緊慎考慮,想想是否有方法避過沾上這個污點。
破產以外的選擇?
債務重組
如果真的在財政上有困難,資不抵債,考慮行破產這條路之前,其實可以考慮選擇債務重組,申請「個人自願安排」(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, IVA),由專業人士代你與債權人洽商並制定還款安排。
結餘轉戶貸款
及早學會審慎理財,亦可避免墮入破產局面。如果本身有負債或卡數問題,而總數不是大到幾年都不能完全攤還,則可考慮利用結餘轉戶貸款清走債務或卡數。利用結餘轉戶的好處是可減省卡數高昂的利息/ 貸款的罰息,亦可將債務攤長到分5至7年還款,減低每月供款額。
善用稅貸清卡數
適逢稅貸季節,借助低息的稅貸清卡數就不失為一個好方法,因為稅貸的APR 一般介乎2-4%,如達到銀行指定條件甚至可接近1%。但要留意稅貸一般分12或24個月還款,有些銀行則可分60個月攤還。